公司註冊證明書由公司登記處在公司成立時發出。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按《公司條例》(第622章)在公司成立表格 NNC1 及章程登記後發出,證書列明公司名稱、編號及成立日期。自2023年12月27日起,新證書上的編號為公司的商業登記號碼,亦即公司註冊處採用的唯一業務識別碼。中國內地沒有獨立的公司註冊證明書:市場監管部門發出的營業執照發揮同樣作用,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度的登記機關各有相應文件。
能證明甚麼,不能證明甚麼
證書證明公司在特定日期以特定名稱成立;它不能證明公司目前仍存在、名稱未變,或現時由誰管理。公司可更名、被除名或清盤,而舊證書仍不變。反洗錢指引接受證書作為公司客戶身分證據的一部分,但亦須有顯示當前狀況的登記處查冊。
為何重要
開戶清單通常要求證書,因為它是檔案中最早的文件。現況應由登記處查冊確認;對多年前成立的公司,良好存續證明書或最新登記摘錄可顯示公司仍然運作。
Fill Easy 如何協助
CorpVerify可從登記處取得證書的已存檔影像;公司資料概要查冊可確認當前名稱、狀況及名稱變更紀錄。API 文件亦列有真實印度證書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