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FA:供應鏈法
監管機關提供的指引、說明文件及現行文本。
《供應鏈盡職調查法》(Lieferkettensorgfaltspflichtengesetz,LkSG)自 2023 年元月 1 日起適用於在德國至少有 3,000 名員工的企業;自 2024 年元月 1 日起擴及至少有 1,000 名員工的企業。德國聯邦經濟與出口管制局(BAFA)負責監管。
企業須分析自身業務及直接供應商的風險;如有具體資訊顯示間接供應商可能違規,也須分析其風險。德國已宣布將因應歐盟盡職調查指令的實施而修法;請向 BAFA 查核現行文本。
貿易與永續發展
| 義務 | 要求 | Fill Easy 提供的資料 |
|---|---|---|
| 識別直接供應商 | 確認貴公司採購對象的法律實體及其營運地點 | 涵蓋 60+ 個司法管轄區、由公司註冊地登記冊取得的登記冊摘錄及法定文件 |
| 了解擁有權 | 了解每家供應商背後的擁有人 | 逐層查核各地登記冊的擁有權,追溯至最上層自然人 |
| 風險指標 | 辨識提高供應商風險的訊號 | 對公司及查出的相關人士進行 AML、制裁及 PEP 篩查;另提供信用報告和訴訟紀錄查詢 |
| 年度及事件觸發的複查 | 每年及風險變動時重新進行分析 | 監察與補救:透過一份 Excel 檔案,重新向原始資料來源核查整份名單 |
以上僅為摘要,並非法律意見;應以正式文本為準,具體政策要求由貴公司的合規團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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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據德國供應鏈法,盡職調查責任仍由貴公司承擔;足夠的查核程度亦取決於貴公司的政策。Fill Easy 提供政策所需的證據:取自政府或登記冊來源的紀錄,並顯示擷取來源及時間。
製造商屬於間接供應商;如有具體資訊顯示可能違規,便會納入適用範圍。若分析有需要,Fill Easy 可追查經銷商背後的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