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分析須先了解供應商。

德國《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要求大型公司分析其自身營運及直接供應商的人權及環境風險。

Fill Easy(填鴨)回傳有關每個供應商身份及擁有人的註冊處記錄。

適用於在德國有 1,000 名員工的公司的盡職調查。

Lieferkettensorgfaltspflichtengesetz(LkSG,《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於在德國有至少 3,000 名員工的公司,並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於有至少 1,000 名員工的公司。監管機構為德國聯邦經濟及出口管制局(BAFA)。

公司須分析其自身業務及直接供應商的風險;如對間接供應商可能違規有確實了解,亦須分析間接供應商。德國已宣布會隨歐盟盡職調查指令的實施作出修改;請向 BAFA 查核現行文本。

概覽

法例
Lieferkettensorgfaltspflichtengesetz(LkSG)
適用日期
2023 年 1 月 1 日(3,000 名以上員工);2024 年 1 月 1 日(1,000 名以上)
監管機構
德國聯邦經濟及出口管制局(BAFA)
範圍
自身業務、直接供應商,以及在有確實了解時的間接供應商

貿易及可持續發展

風險分析所依據的供應商資料。

公司記錄可用於分析的部分。
德國《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責任及 Fill Easy 提供的證據
責任要求內容Fill Easy 提供的資料
識別直接供應商你採購的法律實體及其營運地點來自公司本地註冊處的註冊摘錄及法定文件,涵蓋 60+ 個司法管轄區
了解擁有權每個供應商背後的人經每個註冊處逐層追溯股權,直至最頂層的自然人
風險指標提高供應商風險的跡象對公司及所識別人士進行反洗錢、制裁及政治人物篩查;信用報告及訴訟查冊
年度及事件觸發覆核每年及風險有變時重新分析持續監察及補救:以一個 Excel 檔案在來源重新核查整個組合

此為摘要,並非法律意見:以官方文本為準,你的合規團隊決定你的政策有何要求。

閱讀原文

官方文本。

BAFA:Supply Chain Act

監管機構的指引、資料單張及現行文本。

LkSG,Gesetze im Internet

由德國聯邦司法部公布的德文法例文本。

關於德國《供應鏈盡職調查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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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Fill Easy 是否就等於符合德國《供應鏈盡職調查法》?

不是。根據德國《供應鏈盡職調查法》,盡職審查責任在於你的機構,而你的政策決定怎樣才算足夠。Fill Easy 提供這些政策所依賴的證據:來自政府或註冊處來源的記錄,每份均顯示擷取地點及時間。

我們只透過分銷商採購,製造商是否在範圍內?

製造商屬間接供應商,在你對可能違規有確實了解時即屬範圍內。如你的分析需要,Fill Easy 可追溯分銷商背後的實體。

毋須改變團隊的工作方式,即可轉移你的查冊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