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FA:Supply Chain Act
監管機構的指引、資料單張及現行文本。
Lieferkettensorgfaltspflichtengesetz(LkSG,《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於在德國有至少 3,000 名員工的公司,並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於有至少 1,000 名員工的公司。監管機構為德國聯邦經濟及出口管制局(BAFA)。
公司須分析其自身業務及直接供應商的風險;如對間接供應商可能違規有確實了解,亦須分析間接供應商。德國已宣布會隨歐盟盡職調查指令的實施作出修改;請向 BAFA 查核現行文本。
貿易及可持續發展
| 責任 | 要求內容 | Fill Easy 提供的資料 |
|---|---|---|
| 識別直接供應商 | 你採購的法律實體及其營運地點 | 來自公司本地註冊處的註冊摘錄及法定文件,涵蓋 60+ 個司法管轄區 |
| 了解擁有權 | 每個供應商背後的人 | 經每個註冊處逐層追溯股權,直至最頂層的自然人 |
| 風險指標 | 提高供應商風險的跡象 | 對公司及所識別人士進行反洗錢、制裁及政治人物篩查;信用報告及訴訟查冊 |
| 年度及事件觸發覆核 | 每年及風險有變時重新分析 | 持續監察及補救:以一個 Excel 檔案在來源重新核查整個組合 |
此為摘要,並非法律意見:以官方文本為準,你的合規團隊決定你的政策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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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據德國《供應鏈盡職調查法》,盡職審查責任在於你的機構,而你的政策決定怎樣才算足夠。Fill Easy 提供這些政策所依賴的證據:來自政府或註冊處來源的記錄,每份均顯示擷取地點及時間。
製造商屬間接供應商,在你對可能違規有確實了解時即屬範圍內。如你的分析需要,Fill Easy 可追溯分銷商背後的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