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 KYC,為來自亞洲的客戶而設。

由 2027 年 7 月 10 日起,歐盟《反洗錢條例》訂立一套統一的歐盟規則,並由 AMLA 的技術標準及 EBA 的遙距開戶指引補充細節。

就亞洲客戶而言,Fill Easy(填鴨)從亞洲的註冊處及身份計劃回傳證據,並提供公司股權資料。

此為摘要,並非法律意見:以官方文本為準,你的合規團隊決定你的政策有何要求。

由 2027 年起,一套規則。

歐盟《反洗錢條例》((EU) 2024/1624)自 2027 年 7 月 10 日起在所有成員國直接適用。歐盟反洗錢管理局(AMLA)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設於法蘭克福,負責制定技術標準,並將自 2028 年起直接監管選定的機構。在此之前,適用根據現行指令制定的各國規則及 EBA 指引。

香港、新加坡、阿聯酋及中國內地並不在歐盟的高風險第三國名單上。英屬維爾京群島自 2026 年 1 月 29 日起列入名單,因此經英屬維爾京群島持有的架構須進行加強盡職審查。

概覽

法例
Regulation (EU) 2024/1624(歐盟《反洗錢條例》,AMLR),2027 年 7 月 10 日起適用
實益擁有人
25% 或以上,間接持股沿每條股權鏈相乘計算(第 52 條)
記錄
業務關係結束後五年(第 77 條)
高風險名單
香港、新加坡、阿聯酋及中國並未列入;英屬維爾京群島自 2026 年 1 月起列入
機構
AMLA歐盟反洗錢管理局EBA歐洲銀行管理局各國監管機構執行規則;AMLA 自 2028 年起直接監管選定的機構。

選擇規則。

《反洗錢條例》訂明責任;AMLA 及 EBA 補充細節;登記冊及歐盟錢包則改變履行責任的方式。選擇其一,查看其要求,以及 Fill Easy 提供的資料。
AMLR歐盟《反洗錢條例》

歐盟《反洗錢條例》

自 2027 年 7 月 10 日起適用於歐盟所有責任實體:銀行、支付及電子貨幣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及專業人士。

Regulation (EU) 2024/1624,EUR-Lex(在新分頁開啟)

個人

公司

記錄

  • 盡職審查文件(包括來自電子身份識別的資料)須在業務關係結束後保存五年,不得刪改(第 77 條)。
  • 使用數據庫及篩查服務並不屬外判(序言第 47 段),因此數據供應商無需按第 18 條作外判通知。

閱讀原文

官方文本。

Regulation (EU) 2024/1624,EUR-Lex

歐盟《反洗錢條例》:盡職審查、實益擁有人及記錄。

關於歐盟 KYC 及反洗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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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否依賴 Fill Easy 提供的資料?

可以,作為核實證據。歐盟《反洗錢條例》容許你以身份證明文件加上來自可靠及獨立來源的資料核實客戶,並以歐盟中央登記冊以外的公開登記冊核實實益擁有人(第 22(6) 及 (7) 條)。AMLA 的草擬標準將信譽良好的數據服務提供者列為實益擁有權資料的來源(草擬本第 10 條),而使用數據庫並不屬外判(序言第 47 段)。Fill Easy 原封不動地回傳本地註冊處及政府身份資料,並附來源及擷取時間。盡職審查的決定權仍在你的機構,而歐盟中央登記冊仍須查核。

使用 Fill Easy 是否就等於符合歐盟的反洗錢規則?

不是。根據歐盟的反洗錢規則,盡職審查責任在於你的機構,而你的政策決定怎樣才算足夠。Fill Easy 提供這些政策所依賴的證據:來自政府或註冊處來源的記錄,每份均顯示擷取地點及時間。

根據 AMLR,使用 Fill Easy 是否屬外判?

AMLR 指出,第三方軟件、使用數據庫及篩查服務並不屬外判(序言第 47 段)。盡職審查及開戶的決定仍由你的機構作出。

來自香港或中國的文件是否需要經核證的翻譯?

歐盟層面並無要求:AMLA 的草擬標準只要求你理解文件內容。Fill Easy 為每份文件附上英文摘要。請查核你所在國家的監管機構是否有更多要求。

《反洗錢條例》何時適用?

由 2027 年 7 月 10 日起。在此之前,適用根據現行指令制定的各國規則及 EBA 的指引。

根據歐盟規則,來自香港、新加坡、阿聯酋或中國的客戶是否屬高風險?

上述司法管轄區並不在歐盟的高風險第三國名單上。英屬維爾京群島自 2026 年 1 月 29 日起列入名單,因此經英屬維爾京群島持有的架構須進行加強盡職審查。

我們可否遙距為香港居民開戶?

可以。歐盟以外的居民沒有歐盟電子身份識別,因此須使用身份證明文件加上來自可靠及獨立來源的資料,或合資格信任服務。EBA 容許機構使用獲相關國家機關認可的身份識別程序,而非歐盟政府計劃是否符合資格,由你的機構按風險決定。

非歐盟公司是否須在歐盟登記其實益擁有人?

在較高風險情況下須登記:在歐盟以外成立的法律實體,須在其開始業務關係所在成員國的中央登記冊登記其實益擁有人,而責任實體須在繼續前索取證明(AMLR 第 67 條)。

怎樣的股權架構屬複雜架構?

根據 AMLA 的草擬標準,指三層或以上,再加上例如在歐盟以外註冊的實體、信託或代名人。複雜架構須提供組織架構圖等進一步資料;Fill Easy 追溯每一層,並列明其司法管轄區及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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