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62條要求每間香港公司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周年申報表。私人公司須在成立周年日後42天內提交;公眾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須在申報日期後42天內提交,該日期取決於會計參照期。表格為 NAR1,由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
申報表列明公司名稱和編號、類型、註冊辦事處地址、公司秘書與董事及其資料、已發行股本總額,以及成員所持股份與上次申報後的轉讓。公眾公司須附財務報表。私人公司準時提交的登記費為 HK$105;逾期費用按時間由 HK$870 遞增至 HK$3,480,處長不能豁免。公司及每名責任人亦可能被檢控,每項違規最高罰款 HK$50,000,持續違規每日另罰 HK$1,000。
為何重要
周年申報表是顯示香港公司股東的公開文件。公司資料概要報告的股東表取自最近一份申報表,因此 KYB 檔案應保存申報表本身作證據。比較連續年份的申報表,可看出董事和持股如何變動。
Fill Easy 如何協助
可透過 Fill Easy 訂購公司註冊處保存的任何年份周年申報表,以已提交表格的 PDF 影像形式,透過電郵或 API 取得。CorpVerify頁面有真實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