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面媒體資訊亦稱不利新聞,是公開資料顯示客戶、董事或實質受益人可能涉及金融罪行、貪污、逃避制裁或監管處分。《打擊洗錢條例》並無定義此詞;監管指引把它視為客戶風險評估的資料之一,亦可能觸發加強盡職調查或覆核現有關係。
難處在於相關性。民事申索、勞資糾紛與洗錢定罪的嚴重程度不同;新聞中姓名相同的人,也未必就是該客戶。有效流程須界定哪些資料相關、記錄來源,並呈現分析員的判斷。
公開紀錄是較強的來源
法院紀錄、執法名單及監管罰則來自作出決定的機關,比新聞報道更易作為依據。在香港,判詞及傳訊令狀可透過司法機構和法院登記處公開查閱。中國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判決、執行案件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市場監管部門亦公布行政處罰及經營異常名錄。
Fill Easy 如何協助
香港訴訟查冊按當事人姓名提供判決、傳訊令狀及聆訊資料。中國內地公司查冊包括公開紀錄中的訴訟、執行、處罰及經營異常資料,並譯成英文;背景與觀察名單查核則涵蓋中國內地的人士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