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标准合约是国家网信办与香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依2023年6月签署的跨境资料流动合作备忘录,于2023年12月13日共同公布的合约范本及实施指引。它让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及肇庆)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与香港接收方,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8条合法传输资料;同一范本亦涵盖由香港传往该等城市。
与全国标准合约有何分别
全国标准合约仅适用于低于特定数量门槛的传输,超过门槛须作安全评估。大湾区合约没有数量门槛,因此客户众多的银行或保险公司亦可使用。但它不适用于主管机关通知或公布为重要数据的个人信息,亦不可把按合约收到的资料转交大湾区以外人士。影响评估较全国途径简化。合约自生效(签署)日起十个工作天内备案:内地一方向广东省网信部门,香港一方向数字政策办公室,而非私隐专员公署。计划自2023年12月先向银行、信贷资料及医疗业开放,并自2024年11月1日起开放予所有行业。
为何重要
对香港机构而言,这是不用在内地另设实体或进行安全评估,便可合法接收内地居民身份、公司及索偿资料的实用途径。
Fill Easy 如何协助
Fill Easy(南沙)位于广州,是内地处理者;香港Fill Easy是备案号202500031下的接收方。客户透过中国跨境资料及中国电子身份核实,按该备案接收内地资料,毋须自行备案。详见PIPL与大湾区标准合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