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指機構防止犯罪得益清洗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整套制度。在香港,制度以三組法例為基礎:《打擊洗錢條例》(第615章)訂明客戶盡職調查和紀錄保存責任;《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和《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訂明洗錢罪行及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可疑交易的責任;另有《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
日常工作分四部分:開戶時的客戶盡職調查、持續監察交易和客戶情況、制裁名單篩查及政治公眾人物篩查,以及舉報可疑交易。各監管機構均發出適用於其行業的指引。
為何重要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以其40項建議評估香港。條例多次修訂以配合標準:2018年把盡職調查擴展至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和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2023年引入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並調整政治公眾人物的處理方式。
Fill Easy 如何協助
Fill Easy 提供反洗錢制度所需的來源資料:CorpVerify 提供登記紀錄和所有權追查,GovVerify 提供政府確認的身份,而監察及資料補正可定期重新核查現有客戶。判斷責任仍屬機構;證據則取自原始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