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名單篩查把檔案中的姓名與受金融制裁的人士及實體名單比對。在香港,聯合國安理會制裁透過《聯合國制裁條例》(第537章)下的規例生效,恐怖分子指定則依《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處理。處置被指定人士的資金屬刑事罪行,因此篩查是法律控制,不僅是風險措施。跨境經營或結算的機構亦須按業務所在地或結算地適用的名單查核。
金管局指引要求銀行在建立關係時、名單更新時及持續期間,篩查客戶、其實益擁有人和關連人士,並記錄比對結果及如何處理可能命中。很多命中屬誤報:名單上的常見姓名未必指向該客戶,檔案應說明排除原因。
為何重要
篩查效果取決於輸入的姓名。只查公司而漏掉代表公司簽署的董事,或上兩層的股東,風險仍在。中國內地姓名的翻譯及音譯也增加辨認難度。
Fill Easy 如何協助
CorpVerify 回傳需要篩查的董事、股東及已追查擁有人姓名,保留原文並提供英文。GovVerify 可在四種身份方案的同一查詢加入制裁及觀察名單篩查;中國內地背景及觀察名單查核亦可與其他資料一同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