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要求每间香港公司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私人公司须在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提交;公众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须在申报日期后42天内提交,该日期取决于会计参照期。表格为 NAR1,由董事或公司秘书签署。
申报表列明公司名称和编号、类型、注册地址地址、公司秘书与董事及其资料、已发行股本总额,以及成员所持股份与上次申报后的转让。公众公司须附财务报表。私人公司准时提交的登记费为 HK$105;逾期费用按时间由 HK$870 递增至 HK$3,480,处长不能豁免。公司及每名责任人亦可能被检控,每项违规最高罚款 HK$50,000,持续违规每日另罚 HK$1,000。
为何重要
周年申报表是显示香港公司股东的公开文件。公司资料概要报告的股东表取自最近一份申报表,因此 KYB 档案应保存申报表本身作证据。比较连续年份的申报表,可看出董事和持股如何变动。
Fill Easy 如何协助
可透过 Fill Easy 订购公司注册处保存的任何年份周年申报表,以已提交表格的 PDF 影像形式,透过电子邮件或 API 取得。CorpVerify页面有真实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