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阿聯酋航運 KYC:MPCI 申報所需的交易方資料

阿聯酋海運裝載前規則要求適用貨櫃貨物提供實際託運人與收貨人資料。本文說明 2026 年 10 月起的規定及公司查核的作用。

阿聯酋國家預先資訊中心(NAIC)表示,海運裝載前貨物資訊(MPCI)申報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仍為強制規定。船公司與貨運承攬業者須在適用貨櫃於最後一個境外港口裝船前提交提單資料。這項聯邦貨物安全規定適用於杜拜及其他阿聯酋海港。

NAIC 的 MPCI 業務規範 (opens in a new tab)列明較早的法律依據,包括 2023 年第 23 號內閣決議。NAIC 網站的 2026 年 9 月公告 (opens in a new tab)確認 10 月 1 日起的申報要求。MPCI 涉及貨物資訊;其本身並未要求所有航運公司依聯邦防制洗錢規定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

哪些貨運及期限適用?

MPCI 涵蓋經阿聯酋進口、過境及轉運的貨櫃貨物,包括整櫃(FCL)與併櫃(LCL)。在阿聯酋港口仍留在船上的貨物也涵蓋在內,但該航段僅由船公司申報。現階段不包括阿聯酋出口、非貨櫃貨物、木製船舶、空櫃及船員私人物品。

  • 直接提單及最底層分提單:至少在裝船前 24 小時申報。
  • 主提單及主併櫃提單:至少在裝船前 6 小時申報。

期限以最後一個境外出發港的裝船時間計算,而非船舶抵達杜拜的時間。船公司、代理、貨運承攬業者或併櫃業者,依 NAIC 的委託規則申報各自負責的提單。NAIC 規範 (opens in a new tab)列明角色與時限。

填報實際託運人與收貨人

申報資料包括提單上的託運人及收貨人姓名或名稱與地址。NAIC 的交易方資料指引要求填報最終託運人及收貨人,不得以船公司、貨運承攬業者或集運商替代,也不接受「TBD」「Unknown」等占位文字。對公司,NAIC 建議使用登記文件上的完整名稱。地址必須屬於實際交易方;進口收貨人的地址須位於阿聯酋。

可轉讓提單有特定例外:空白背書或指示交付銀行時,NAIC 規範要求留空收貨人欄位;指示交付銀行時,須在指定付款人欄位填入銀行。不可轉讓提單必須載明收貨人。申報團隊應遵循相應提單類型的規則,不應填入占位文字。

公司查核的作用

若託運人或收貨人為公司,應將提單名稱與其登記機關的最新紀錄比對。杜拜本土公司、自由區公司與 DIFC 公司分屬不同主管機關;阿聯酋公司查詢指南說明查詢途徑。若商業名稱或地址不同,應要求交易對手在申報截止前釐清。

Fill Easy 的 CorpVerify可提供可取得的登記紀錄與所有權資訊,供另行進行交易對手盡職調查。申報方仍須掌握貨件、船舶、航線及實際交易方地址資料,並負責提交 MPCI 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