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了解其角色、追查委任变更,并确立由其他人代表公司签署的权限。

法定代表人是依公司章程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2023 年修订的《公司法》第 10 条及第 11 条说明这一角色,以及以公司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该等行为约束公司。公司对代表人权限的内部限制,不能简单地用来对抗善意相对人。因此,阅读营业执照或公司记录时,须仔细核对这一角色。

法定代表人变更时

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可能仍列旧任代表人,而现行登记记录已载有新委任。委任文件、生效日期及已登记变更可解释这个时间顺序。

一般管理层变动可能毋须太多额外解释。若变更接近股权转让、重大交易或争议,时间可能更重要:档案须确立发出相关指示时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

保留旧有及现行证据,让日后能理解接纳新代表人的原因,而不只是把档案中的姓名换掉。

由其他人签署时

雇员、代理人或另一名董事可依决议、转授权或委任文件行事。该文件将签署人与公司连接,并界定所涵盖的交易或服务。中国公司指南说明此权限如何配合合约及付款安排。

拥有权须依持有人及控制权证据确立。法定代表人亦可能持股,但该权益须有独立文件依据。实益拥有人申报准则及查阅安排,与一般公开公司资料并不相同。

法院记录中的角色

对公司作出的限制消费令可能影响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指定人士。法院命令决定限制及范围,公司记录则有助把具名人士与其职务连接。法院记录指南说明如何区分公司债务、受影响人士及具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