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公司人壽保險客戶審查
依巴林央行保險業金融犯罪模組,查核公司保單持有人、20% 股東及其他收款人。
巴林央行規則手冊第 3 卷的 FC 模組要求對新保險業務關係及相關變更進行客戶盡職審查。取得購買保單公司的登記及管治文件、地址與業務資料。Sijilat 指南指出可取得的本地紀錄。
擁有權與代表人
公司條文在適用情況下要求識別及核實持有已發行股本 20% 或以上的股東,並查詢最終擁有權、資金提供者與控制權。取得公司股東及其他控制人的相關證據。
核實代表人及其投保權限。記錄被保險人、付款人及受益人。FC-1.1.8 要求查核受益人,並查明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的關係。
付款與核實時間
FC-1.1.9 要求核實保單持有人以外收取索賠款、佣金及其他款項的人士。如貸款人或其他方有權收款,取得權益轉讓或付款授權文件。
必須查明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之間的關係。
巴林央行規則手冊第 3 卷,FC-1.1.8 (opens in a new tab)
FC-1.1.12 訂明核實時間,包括某些可在核實完成前收款的指定情況。這些情況下,在完全符合相關客戶盡職審查要求前,不得支付任何款項。不可將所有查核一律延至索賠階段。
簽署人及受益人變更
依 FC 的觸發條件覆核簽署人、受益人及重大保單條款變更,並按規定採取加強措施及取得批准。
持牌人採取的風險管理及緩解措施必須與特定客戶或客戶類別的風險狀況相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