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達:公司人壽保險客戶審查
百慕達受反洗錢規管的長期保險業務中,公司保單持有人與受益人的查核。
對受涵蓋的長期保險業務適用 BMA 制度;保險反洗錢範圍不包括再保險。取得公司的登記及章程紀錄、業務資料與擁有權證據。按規定查核實益擁有人及相關行政總裁。
權限與保單各方
核實代表人及其投保權限。記錄被保險人、付款人及受益人,包括權益轉讓或貸款人權利。如這些權利或付款對投保申請有重大影響,取得轉讓及融資協議。
若無關聯第三方支付保費,取得解釋及付款佐證。處理退款或退保款項匯往另一帳戶持有人的建議前,先行覆核。
調查所有複雜或異常大額交易,以及沒有明顯經濟或合法目的的異常交易模式之背景與目的
BMA 一般指引第 7.6(b) 段 (opens in a new tab)
第 3.15 段下的受益人核實時間
BMA 指引要求在建立業務關係前識別及核實保單持有人。指定受益人時須識別其身分。核實可稍後進行,但必須在向受益人付款時,或其行使既得權利或控制權時完成。
向受益人支付任何款項時
BMA 一般指引第 3.15 段 (opens in a new tab)
對公司或信託收款人,取得制度要求的相關擁有權或信託各方證據。按規定採取加強措施及政治人物(PEP)措施,並處理制裁篩查結果。
收款權與付款審批
依現行保單權利覆核受益人修改、權益轉讓及退保指示。連同付款審批保存確認收款人及其收款權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