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銀行開戶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帳戶盡職審查:依反洗錢及反恐融資守則查核章程紀錄、持股 10% 的公司股東及代表人。
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服務委員會(FSC)的客戶盡職審查指引,將成立證據、章程文件、適用牌照、授權書及董事對業務活動的聲明,列為法人核實文件。英屬維爾京群島登記指南說明公開產品及擁有權紀錄的取得方式。
股東與個人
《反洗錢及反恐融資守則》第 25 條涵蓋公司申請人、持有 10% 或以上權益或投票權的公司股東、公司董事及公司代表人的核實。取得這些法人的相關登記及管治文件。
業務申請人的股東(持有 10% 或以上權益或投票權);
英屬維爾京群島 FSC 客戶盡職審查常見問題:守則第 25(1) 條 (opens in a new tab)
依守則識別及核實相關實益擁有人、董事或同等管理人員,以及代表申請人行事的人士。索取查明公司持股層級背後個人所需的擁有權紀錄、代名協議或控制權協議。
核實帳戶代表人及其權限。保存公司決議或授權書,以及帳戶操作人的授權文件。
資金與接納客戶
取得帳戶目的、預期交易及資金安排詳情。索取解釋擬議收付款所需的合約或融資文件。接納客戶前,就較高風險個案採取加強措施、相關政治人物(PEP)控制及制裁篩查。
客戶盡職審查觸發條件與第 21 條監察
金融服務委員會將新業務關係、可疑情況、較高風險情境及對先前資料的疑問列為客戶盡職審查觸發條件。依第 21 條持續監察,並在擁有權及權限變更時重新審視證據。
持續進行,以確保業務活動符合機構對客戶的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