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西:公司银行开户

泽西公司银行客户审查:登记证据、拥有权和控制权,以及公司账户授权文件。

取得公司客户的注册记录、治理文件、董事及业务资料。泽西登记指南说明登记处摘录及申报文件。海外公司须使用其注册地记录,不可假设泽西登记查询会显示其拥有人。

追查拥有权与控制权

《反洗钱命令》(Money Laundering Order)及泽西金融服务委员会(JFSC)手册要求采取相关的客户及受益所有人识别措施,包括了解法律实体的拥有权与控制权。取得公司持股层级的股东记录,以及解释代持、投票权或委任权的协议。

该客户的拥有权及控制架构

JFSC 手册(2026 年 6 月)第 3 节,法定要求:《反洗钱命令》第 3(2)(c)(ii) 条 (opens in a new tab)

如信托持有股份,须取得信托文件,并依手册识别相关信托各方。公司受托人的注册记录只能识别该公司,不能识别所有控制信托或从中受益的人士。

核实代表人及其权限。取得开户决议、授权文件及任何委托授权文件,包括共同签署及付款限额。

泽西银行公司账户。公司:注册地的注册及治理记录。受益所有人:沿相关公司持股层级追查拥有权及控制权。账户操作人:核实申请人及其向银行发出指示的权限。
Fill Easy · 公司账户客户尽职审查。

资金来源与审批

依手册的风险为本要求,厘清账户用途、预期活动及资金来源。如开户资金来自资产出售,取得证明该来源所需的买卖合同及汇款证据。

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及政治公众人物(PEP)措施,并处理制裁筛查结果。除非适用的时间条件另有允许,须在建立业务关系前完成核实;任何例外及控制措施均须记录。

拥有人、受托人及资金安排变更

拥有人、受托人、账户操作人或资金安排变更时,更新受影响的客户尽职审查资料,并调查与已记录业务不符的活动。

透过复核现有记录,使文件、数据或资料保持更新及相关,

JFSC 手册(2026 年 6 月)第 6.1 节,转述《反洗钱命令》第 3(3)(b) 条 (opens in a new t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