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銀行開戶

適用 MAS 第 626 號通知的銀行如何使用 ACRA 紀錄、公司授權文件及擁有權查核處理開戶。

取得公司的註冊資料、章程、營業地址及董事資料。對新加坡公司,ACRA Business Profile提供登記資料及高級人員資料;如有未能釐清的擁有權層級,應另取股東紀錄。海外公司則須提供其成立地的紀錄。

公開樣本第一頁,顯示 UEN、公司名稱、狀態、註冊辦事處及業務活動。
ACRA:Business Profile。樣本日期為 2025 年 10 月 2 日,第 1 頁。查看原始 PDF (opens in a new tab)

擁有人及獲授權代表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第 626 號通知要求銀行了解擁有權及控制架構、識別實益擁有人,並採取合理措施核實其身分。依次審查控制性擁有權、其他方式的控制權;如兩者都未能識別個人,再審查行政管理權限。任何引用上市公司或受規管機構例外的理由均須記錄。

識別最終擁有該法律實體的自然人(無論單獨或共同持有)

MAS 第 626 號通知第 6.14(a)(i) 段 (opens in a new tab)

核實獲委任代表公司行事人士的身分及權限。董事會決議或授權文件應列明帳戶操作人,以及指示需要一人還是多人簽署。

新加坡銀行公司帳戶。公司:成立地的註冊及管治紀錄。實益擁有人:控制性擁有權、其他控制方式,然後是行政管理權限。帳戶操作人:核實獲委任代表及其權限。
Fill Easy · 公司帳戶客戶盡職審查。

資金來源、審批及其後變更

記錄帳戶的擬議用途、預期交易量及主要付款國家。如初始資金來自股東貸款,應索取貸款協議及匯款證據,而非一組無關的銷售發票。

完成客戶盡職審查及處理其後變更

開戶前完成所需的客戶盡職審查,但第 626 號通知對延後核實的有限規定除外。按銀行反洗錢程序上報政治人物(PEP)業務關係、制裁發現及較高風險架構,並保存證據及審批決定。其後如擁有權變更、出現無法解釋的第三方入款,或對原有資料產生疑問,便須重新審視相關的客戶盡職審查。

銀行須記錄篩查及評估結果。

MAS 第 626 號通知第 6.42 段 (opens in a new t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