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公司人壽保險客戶審查
盧森堡反洗錢法及 CAA 監管下的公司人壽保單客戶審查與受益人查核。
盧森堡的人壽及投資相關保險業務受《2004 年 11 月 12 日反洗錢法》規管,保險監管機構為 Commissariat aux Assurances。取得公司保單持有人的註冊紀錄、章程及業務資料;RCS 指南說明本地公司摘錄及申報文件。
公司擁有人與申請人
識別實質受益所有人,並採取合理措施核實其身分。取得相關公司持股層級的股東紀錄,以及賦予控制權的協議。依法律的擁有權及控制權準則查核;只有符合法定條件,才可採用高級管理層後備選項。
核實代表人的身分及投保權限。取得公司授權文件,並識別誰可轉讓保單權益、解約或修改保單。記錄被保險人、付款人及投保原因。
指定受益人與付款
指定具名受益人時記錄其資料;如按類別或描述指定,則取得足以在給付時確認收款人的資料。在給付時完成受益人身分核實,並對較高風險受益人及相關政治公眾人物(PEP)採取規定的額外措施。
須在給付時核實受益人的身分。
《2004 年 11 月 12 日反洗錢法》第 3(2b) 條第二段 (opens in a new tab)
如收款人為公司,而適用查核要求取得相關證據,應取得其註冊及擁有權資料。若貸款人或其他方已取得保單權利,索取權益轉讓協議,並依現時收款權審查給付指示。
保費監控與紀錄保存
監控保費付款及保單變更,包括第三方資金與提前解約。依《反洗錢法》的紀錄保存規定,保存客戶盡職審查證據、受益人指定、權益轉讓及審批紀錄。
持續盡職審查業務關係,包括審視該關係期間進行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