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公司人寿保险客户审查
卢森堡反洗钱法及 CAA 监管下的公司人寿保单客户审查与受益人核查。
卢森堡的人寿及投资相关保险业务适用《2004 年 11 月 12 日反洗钱法》,保险监管机构为 Commissariat aux Assurances。取得公司保单持有人的注册记录、章程及业务资料;RCS 指南说明本地公司摘录及申报文件。
公司拥有人与申请人
识别受益所有人,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其身份。取得相关公司持股层级的股东记录,以及赋予控制权的协议。依法律的拥有权及控制权准则核查;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可采用高级管理层后备选项。
核实代表人的身份及投保权限。取得公司授权文件,并识别谁可转让保单权益、退保或修改保单。记录被保险人、付款人及投保原因。
指定受益人与付款
指定具名受益人时记录其资料;如按类别或描述指定,则取得足以在付款时确认收款人的资料。在付款时完成受益人身份核实,并对较高风险受益人及相关政治公众人物(PEP)采取规定的额外措施。
须在付款时核实受益人的身份。
《2004 年 11 月 12 日反洗钱法》第 3(2b) 条第二段 (opens in a new tab)
如收款人为公司,而适用核查要求取得相关证据,应取得其注册及拥有权资料。若贷款人或其他方已取得保单权利,索取权益转让协议,并依当前收款权审查付款指示。
保费监测与记录保存
监测保费付款及保单变更,包括第三方资金与提前退保。依《反洗钱法》的记录保存规定,保存客户尽职审查证据、受益人指定、权益转让及审批记录。
持续尽职审查业务关系,包括审视该关系期间进行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