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公司銀行開戶
英國公司銀行開戶所需的 Companies House 紀錄、實質受益所有權證據與帳戶授權文件。
對英國公司,應取得登記事項、章程資訊,以及董事與相關高階管理人員姓名。第 28 條規定公司的客戶盡職審查(CDD)要求與例外。Companies House 指南說明公司概況、確認聲明及重要控制人(PSC)資訊。
在公開申報之外釐清所有權
識別實質受益所有人,並採取合理措施查證其身分。了解所有權及控制架構。應將 PSC 資訊與股東及控制權紀錄一起使用;不能只靠中央登記冊履行實質受益所有人查核義務。
採取合理措施了解所有權及控制架構
《2017 年洗錢規則》第 28(3A) 條 (opens in a new tab)
如果公司申報的股權移轉未反映在最近一次申報文件中,應向公司取得更新後的股東名冊及移轉文件。如果股東是公司,還須取得該所有權層級的相關紀錄。
依第 28(10) 條查證任何代表公司行事者及其權限。應取得銀行帳戶授權書或董事會決議,載明操作人及任何共同簽署限制。
接納客戶及監控
記錄帳戶用途、預期付款及初始資金來源。第 33 條要求對指定的較高風險情況採取加強措施;政治公眾人物(PEP)案件也有各自的核准、財富來源及資金來源規定。核准前須解決重大發現。
依第 30 條處理查證時間;如果無法完成客戶盡職審查,則適用第 31 條。任何獲准延後查證的理由及控制措施均須記錄。
第 28 條下的交易監控
依第 28(11) 條監控交易。所有權或授權資訊變更時,須更新證據;對與客戶業務及預期活動不符的付款,應進行調查。
檢視現有紀錄,並確保為執行客戶盡職審查措施而取得的文件或資訊保持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