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公司银行开户

澳大利亚反洗钱及反恐融资制度自 2026 年 3 月 31 日起适用的公司首次客户尽职审查。

在提供账户服务前,依现行首次客户尽职审查规则,确认公司的身份、代表人及其权限、实益拥有人,以及业务关系目的。使用 ASIC 公司摘录核查登记资料;单凭 ABN Lookup 记录,无法取得相同的拥有权及公司人员资料。

查清拥有人与授权

取得公司的拥有权及控制权架构,包括股份类别与决策权。视乎情况,对照 ASIC 记录、章程及股东声明核查。穿透私人持有的公司股东之持股层级。

代表客户行事的任何人士的身份及其行事权限

《2006 年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法》第 28(2)(c) 条 (opens in a new tab)

AUSTRAC 指引就特定上市公司、政府机构及部分低风险受规管客户订有视作符合规定的条文。记录适用条文的佐证。架构中某一上市股东的资格,并不免除对另一私人公司股东的核查。

核实代表人及其权限。公司授权书、代理协议或独立的转授权确认可作为证据;保存涵盖实际账户指示的文件。

代表客户行事的任何人士的身份及其行事权限

《2006 年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法》第 28(2)(c) 条 (opens in a new tab)

澳大利亚银行账户。公司:成立地的登记及治理记录。实益拥有人:对照 ASIC 记录、章程及股东声明核查股份类别与控制权。账户操作人:识别发出指示的人士及其权限。
Fill Easy · 公司账户客户尽职审查。

风险与接纳客户

查清相关人士的政治人物(PEP)及目标金融制裁状况。取得预期收入、付款国家及初始资金详情;如须解决资金来源疑问,索取合约或贷款文件。按规定采取加强尽职审查,并在提供服务前依该法及规则处理尚未完成的核实。

现有客户与 2026 年过渡安排

持续对账户进行客户尽职审查。2026 年过渡规则区分现有与新客户;不可仅因制度改变,就把所有在 3 月 31 日前开立的账户视为需要重新进行开户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