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大:公司银行开户
百慕大银行客户尽职审查:公司记录、超过 25% 拥有权、行政总裁核实及账户授权。
取得登记及章程记录、业务描述、地址及相关代表人资料。百慕大登记指南说明公司注册处提供的记录。如公开产品未披露拥有权,向公司索取其保存的股东记录。
拥有人、管理层与账户操作人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BMA)指引对一般公司客户,包括最终拥有或控制超过 25% 的人士,且控制权的判断不限于持股比例。取得持股链及赋予管理权或委任权的协议。不可将公司服务提供者另行适用的 10% 门槛,套用于银行的客户流程。
客户超过 25% 的资金、资产、股份或投票权
BMA 一般指引第 4.76(a) 段 (opens in a new tab)
指引亦要求识别及核实法人客户的相关行政总裁或同等职位人士。核实代表公司行事的人士及其权限,并保存银行授权文件及所需决议。
开始活动前
查明账户目的及资金安排,并取得异常安排的佐证。采取加强措施及相关政治人物(PEP)审批,并处理制裁筛查结果。
调查所有复杂或异常大额交易,以及没有明显经济或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模式之背景与目的
BMA 一般指引第 7.6(b) 段 (opens in a new tab)
指引容许在建立业务关系期间核实的有限低风险例外,并包括对向外付款及交易的控制;这不是容许未核实账户不受限制地运作。对所用的任何例外,记录适用条件及完成核实的步骤。
拥有权及活动变更
透过持续监察覆核拥有权、账户操作人及活动,并在重大事实变更时取得更新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