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公司人壽保險客戶審查
澳洲 2026 年反洗錢及反恐融資制度下,指定人壽及償債基金保險服務的公司保單持有人查核。
先識別所提供的指定服務:簽發保單、相關轉讓或其他受涵蓋行為,可能觸發不同步驟。對公司客戶採用現行首次客戶盡職審查要求。取得 ASIC 公司紀錄、擁有權資料,以及安排保單人士的身分與權限。
確定需要查核的人士
依公司的擁有權及控制權架構查明實益擁有人。對上市公司、政府機構或其他合資格客戶,如採用視作符合規定的條文,記錄其佐證。若股東是非上市公司,須取得其擁有權紀錄,不能只記下公司名稱。
代表客戶行事的任何人士的身分及其行事權限
《2006 年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法》第 28(2)(c) 條 (opens in a new tab)
分別記錄受保人、保費付款人及受益人。規則就人壽及償債基金保單受益人訂有專門條文;受益人的查核時間須依該等條文處理,不可將受益人當作購買保單的公司。
收取保費或支付保險利益之前
取得公司投保原因及保費資金安排。如保單權利用作貸款擔保,索取貸款或權益轉讓文件;調查未獲解釋的第三方保費,或向新收款人付款的指示。
查明相關人士的政治人物(PEP)及制裁狀況,並按規定採取加強盡職審查。就權益轉讓、退保要求及其他重大指示核實代表人權限;最初的投保授權未必涵蓋這些事項。
代表客戶行事的任何人士的身分及其行事權限
《2006 年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法》第 28(2)(c) 條 (opens in a new tab)
擁有權變動與保單事項
在擁有權變動及保單事項發生時更新客戶盡職審查。連同相關決定保存投保申請、核實結果、受益人指定、修改及付款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