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壽保險:公司客戶審查流程

香港人壽保險公司的反洗錢及客戶盡職審查流程,涵蓋公司保單持有人、實益擁有人、保費付款人及保單受益人。

對公司保單持有人,香港人壽保險公司適用《打擊洗錢條例》及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 GL3 指引。應分別記錄保單持有人、受保人、保費付款人及受益人,包括日後的變更。

核實保單持有人及其擁有人

識別投保公司,並以可靠、獨立的證據核實其身分。成立紀錄、現時摘錄及公司章程有助確認法律實體。香港文件指南說明本地紀錄;海外公司則需要其登記處的適當紀錄。

公開樣本第一頁,顯示商業登記號碼(BRN)、公司名稱、狀態、成立日期及註冊辦事處。
香港公司註冊處:公司資料報告。樣本日期為 2025 年 9 月 25 日,第 1 頁。查看原始 PDF (opens in a new tab)

擁有權查核以公司保單持有人為起點。GL3 第 4.4.6–4.4.9 段涵蓋持有超過 25% 股份或投票權,以及對管理擁有最終控制權的個人。應識別他們並採取合理措施核實其身分;若無人符合定義,則適用高級管理人員條文。保單受益人應另行記錄。

安排保險的代表也須按第 4.5 段核實身分及權限。公司授權文件可說明誰可投保,以及其後哪些指示(例如轉讓保單或退保)須另行批准。

保險機構應以適當書面證據(例如董事會決議或類似書面授權)核實每名獲授權代表客戶行事人士(PPTA)的權限。

保監局 GL3(2025 年 5 月)第 4.5.4 段 (opens in a new tab)

香港人壽保險。公司保單持有人:公司身分、實益擁有人及投保權限。受保人:記錄保障對象及公司投保原因。保費付款人:記錄付款人並取得第三方付款的解釋證據。受益人及其他收款人:在首次付款或行使既得權利時核實,以較早者為準。
Fill Easy · 公司人壽保險客戶盡職審查。

說明保障及資金

詢問公司為何投保、保障誰的生命、誰會支付保費,以及誰會收取保險利益。在投保建議書記錄預期保費金額及付款安排。

及早識別保費付款人。保監局 2024 年 4 月的通函要求設立控制措施,偵測第三方付款、確立付款人與保單持有人的關係,並了解付款原因。保險公司一般不應接受無關第三方的付款。因此,銀行本票須能追查購票人並說明資金來源,不能只寫上保單號碼。

一併評估客戶、產品、地區及付款風險。釐清篩查命中結果,並採取結果所要求的加強查核及審批。對非香港政治人物(PEP)客戶或實益擁有人,GL3 第 4.11.11 段要求高級管理層批准,並採取合理措施確立財富及資金來源。

現時記錄受益人,安排日後查核

指定受益人時,應記錄其姓名,或足以描述指定類別的資料。按 GL3 第 4.6.1–4.6.4 段,須在受益人行使既得權利或收到首筆付款時核實身分,以較早者為準。如受益人是公司,應識別其實益擁有人;如符合指定高風險條件,亦須採取合理措施核實其身分。

當受益人行使其根據保單獲賦予的既得權利時

保監局 GL3(2025 年 5 月)第 4.6.3(a)(i) 段;監管指引 (opens in a new tab)

應在保單紀錄中設定該觸發點。其後更改受益人時,須更新指定資料及尚待完成的查核,方便理賠團隊在付款到期時知道須核實誰。

完成審查並保持資料更新

客戶及實益擁有人身分核實一般在建立業務關係之前或期間完成。GL3 第 4.9 段只在有效管理風險、有必要避免妨礙正常業務,且會迅速完成核實的特殊情況下容許延後。移交保單檔案前,應記錄決定、所需批准及任何獲准尚待完成的核實。如無法完成所需的客戶盡職審查,GL3 第 4.15.1 段規定視情況拒絕或終止業務關係;如有相關知悉或懷疑,須向聯合財富情報組(JFIU)報告。

擁有權、授權、保費或受益人有變時,須更新保單檔案。GL3 第 8.4 及 8.6 段規定,客戶紀錄須在業務關係結束後保留至少五年;交易紀錄則須在交易完成後保留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