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壽保險:公司客戶審查流程

香港人壽保險公司的反洗錢及客戶盡職審查流程,涵蓋公司保單持有人、實質受益所有人、保費支付人及保單受益人。

對公司保單持有人,香港人壽保險公司適用《打擊洗錢條例》及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 GL3 指引。應分別記錄保單持有人、被保險人、保費支付人與受益人,包括日後的變更。

查證保單持有人及其所有人

識別投保公司,並以可靠、獨立的證據查證其身分。設立紀錄、目前摘錄及公司章程有助確認法律實體。香港文件指南說明當地紀錄;海外公司則需要其登記機關的適當紀錄。

公開樣本第一頁,顯示商業登記號碼(BRN)、公司名稱、狀態、設立日期及登記地址。
香港公司註冊處:公司資料報告。樣本日期為 2025 年 9 月 25 日,第 1 頁。檢視原始 PDF (opens in a new tab)

所有權調查以公司保單持有人為起點。GL3 第 4.4.6–4.4.9 段涵蓋持有超過 25% 股份或表決權,以及對管理擁有最終控制權的個人。應識別他們並採取合理措施查證其身分;如果沒有人符合定義,則適用高階管理人員條款。保單受益人應另外記錄。

安排保險的代表也須依第 4.5 段查證身分及權限。公司授權文件可說明誰能投保,以及後續哪些指示(例如移轉保單或解約)須另外核准。

保險機構應以適當書面證據(例如董事會決議或類似書面授權)查證每名獲授權代表客戶行事人士(PPTA)的權限。

保監局 GL3(2025 年 5 月)第 4.5.4 段 (opens in a new tab)

香港人壽保險。公司保單持有人:公司身分、實質受益所有人及投保權限。被保險人:記錄保障對象及公司投保原因。保費支付人:記錄支付人並取得第三方付款的解釋證據。受益人及其他收款人:在首次付款或行使既得權利時查證,以較早者為準。
Fill Easy · 公司人壽保險客戶盡職審查。

說明保障與資金

詢問公司為何投保、保障誰的生命、誰將支付保費,以及誰會收取保險給付。在投保申請書記錄預期保費金額及付款安排。

及早識別保費支付人。保監局 2024 年 4 月的通函要求建立控制措施,偵測第三方付款、確認支付人與保單持有人的關係,並了解付款原因。保險公司一般不應接受無關第三方的付款。因此,銀行本票須能追查購票人並說明資金來源,不能只寫上保單號碼。

一併評估客戶、產品、地區及付款風險。釐清篩查命中結果,並執行結果所觸發的加強查核與核准。對非香港政治公眾人物(PEP)客戶或實質受益所有人,GL3 第 4.11.11 段要求高階管理層核准,並採取合理措施確認財富與資金來源。

現在記錄受益人,安排日後查核

指定受益人時,應記錄其姓名,或足以描述指定類別的資訊。依 GL3 第 4.6.1–4.6.4 段,須在受益人行使既得權利或收到首筆給付時查證身分,以較早者為準。如果受益人是公司,應識別其實質受益所有人;如符合指定高風險條件,還須採取合理措施查證其身分。

當受益人行使其依保單取得的既得權利時

保監局 GL3(2025 年 5 月)第 4.6.3(a)(i) 段;監管指引 (opens in a new tab)

應在保單紀錄中設定這個觸發點。日後更換受益人時,須更新指定資訊及尚未完成的查核,讓理賠團隊在給付到期時知道需要查證誰。

完成審查並保持資訊更新

客戶及實質受益所有人的身分查證通常在建立業務關係之前或期間完成。GL3 第 4.9 段僅在有效管理風險、有必要避免妨礙正常業務,而且會迅速完成查證的特殊情況下允許延後。移交保單檔案前,應記錄決定、所需核准及任何獲准尚未完成的查證。如果無法完成所需的客戶盡職審查,GL3 第 4.15.1 段規定視情況拒絕或終止業務關係;如有相關知悉或懷疑,須向聯合財富情報組(JFIU)通報。

所有權、授權、保費或受益人有變時,須更新保單檔案。GL3 第 8.4 及 8.6 段規定,客戶紀錄須在業務關係結束後保存至少五年;交易紀錄須在交易完成後保存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