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公司銀行開戶
依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中國大陸客戶盡職審查辦法,查核公司銀行帳戶申請。
對大陸公司,透過企業登記紀錄取得營業執照及最新登記資料。記錄法定代表人、註冊及營業地址、經營活動,以及獲授權操作帳戶的人士。海外實體須提供成立地的註冊紀錄。
擁有權與帳戶授權
《2026 年客戶盡職調查辦法》第 7 條要求識別客戶及其實質受益所有人、採取合理措施核實實質受益所有人身分,並了解擁有權與控制權。取得股東資料,以及追查間接持股或控制權所需的協議。
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
《客戶盡職調查辦法》(2026 年)第 3 條;中文原文 (opens in a new tab)
中文釋義: 識別客戶及其實質受益所有人,並採取合理措施核實其身分。
如由代理人提交申請,第 24 條要求查核代理人及其代理權限。索取公司授權文件或授權書,以及代理人的身分證明;不能以聯絡人的僱傭資料代替帳戶授權文件。
完成核實及評估活動
第 9 條涉及開立銀行帳戶。了解擬議帳戶用途、預期交易及資金來源。如需證明擬議付款,索取貿易合約、發票或股東貸款協議。
須在建立業務關係之前或期間完成核實;只有符合第 23 條的條件才可延後。第 20 條要求對較高風險客戶採取加強措施,包括取得與風險相稱的額外資料及審批。
更新客戶盡職審查與十年紀錄
擁有權、代表人或活動變更時,更新客戶盡職審查資料。《2026 年辦法》要求客戶身分及交易紀錄至少保存十年,並依第 42–44 條各自的起算事件計算。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对客户采取持续的尽职调查措施
《客戶盡職調查辦法》(2026 年)第 7(4) 條;中文原文 (opens in a new tab)
中文釋義: 在業務關係存續期間,持續進行客戶盡職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