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公司人寿保险客户审查
沙特公司人寿保单客户审查:保单持有人、保费支付人,以及储蓄与保障保险的受益人。
沙特保险公司受保险管理局监管。《反洗钱实施条例》第 7 条订明共同的客户尽职审查要求。取得保单持有人的商业登记证明、章程、业务资料及拥有权架构。
公司与投保授权
按持有 25% 或以上权益的准则,以及其后的其他控制方式及后备条款,识别受益所有人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其身份。核实代表人及其购买和修改保单的权限。
应在建立业务关系或开立账户之前或期间,核实客户及受益所有人的身份;
《反洗钱实施条例》第 7/3 条 (opens in a new tab)
记录被保险人、保费支付人及投保目的。如贷款人有权收取保险利益,取得权益转让文件及融资协议;如保费由另一方支付,取得解释该付款的证据。
受益人核实时间
第 7/4 条要求在指定具名受益人时记录其姓名。如按类别或描述指定,须取得足以在付款前识别受益人的资料。在付款或行使保单权利前核实身份。
应在支付保险金前核实受益人的身份
《反洗钱实施条例》第 7/4 条 (opens in a new tab)
对较高风险的公司受益人,第 7/5 条要求在付款时识别及核实其受益所有人。审查保单持有人时,亦须采取相关加强措施及政治人物(PEP)措施。
指示变更与未完成的客户尽职审查
处理前审查权益转让、提前退保及收款人指示变更。如未能完成规定的客户尽职审查,依第 7/8 条实施限制,并考虑是否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